购买新车变“展车” 消费者获补偿
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(记者刘浩)岁末年初是展车汽车消费高峰期,也是购买相关投诉多发时段。近日,新车上海市金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受理了一起购车纠纷。变消消费者李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车,获补交付时却发现是展车展车,经金山区消保委调解,购买4S店补偿8000元维修保养抵用券。新车 记者了解到,变消2022年12月20日,获补消费者李先生以16.5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,展车2023年1月12日,购买李先生提车时发现4S店交付的新车是辆展车,由于自己在购车时曾明确告知销售人员不要展车,变消李先生认为4S店故意欺诈,获补遂投诉至金山区消保委。 接到投诉后,金山区消保委联系4S店调查了解情况。4S店负责人称,交付给李先生的车严格意义上不算是展车,因为该车型销售情况很好,当时店里向厂家定了3辆,到店后将其中一辆车放在店内展示。该批次车到店时销售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李先生提车,由于李先生来的比较晚,其他两辆新车均已售出,只剩下这辆在店内展示的车,便将它交付给了李先生。事实上,这辆车出厂时间较晚,展出时间较短。经核实,4S店负责人所述情况基本属实。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第二十条规定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 金山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向4S店负责人讲解了法律规定,并指出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,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。经调解,4S店负责人向消费者道歉,并补偿8000元维修保养抵用券。 金山区消保委指出,该起纠纷中,关于所售车辆,4S店未尽到告知真实情况的义务,未将车辆是展车的真实情况告诉消费者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对此,金山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,要把自己的需求向销售人说清楚,并保存好相关的凭证和资料,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提出,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- 最近发表
- 随机阅读
-
- 多功能卧室装修效果图
- 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稳健
- 山东一公司奖励员工16辆宝马 总价值七八百万
- 中国邮储银行2024龙年贺岁纪念币、纪念钞线上预约官网入口
- PICK你的新室代,2022松下京东超级品牌日震撼来袭
- 1月份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
- 2023年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同比增长24%
- 华为与懂车帝停止合作 三大汽车门户网站均停止
- 重新定义冷柜,澳柯玛立式冷柜获“十大趋势新品”殊荣
- 董事长称被开除员工涉嫌学历造假 被开除当事人称公司全用盗版软件
- 铜陵今年开展300余场促消费活动
- 下阶段工业企业利润将逐步回升
- 河南下周天气以多云为主 中后期转入阴雨降温
- 截至3月末83个城市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
- 警方辟谣“温州帮是缅北电诈后台”:造谣者已被逮捕
- 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
- 震荡行情不变,玻璃止跌上涨,行业资讯
- 特斯拉中国加码储能业务
- 前两月国企利润同比增长9.9%
- 全球电动汽车销量强劲增长
- 搜索
-